而鞠义则是带着亲信部搜查前院。
甄府前院可不单单是一排房子。前文已有交待,前院拥有六进大院,数百间房屋。
鞠义命令手下一校人马搜查前院前三进院落,一间一间察看,就连墙角旮旯也不放过,而他自己则带着六百余名亲信部搜查前院后三进宅院。
由于大多数房屋内的贵重器具都已经被甄家人搬走了,以致每个房间都很零乱,搜查起来很是费时费力。因此,仅仅是搜查三进院落,就让鞠义手下三千将士房前屋后、楼上墙根。上下折腾。累得够呛。却一无所获。
正当鞠义认为没必要继续搜查下去准备下令收兵之际,他手下搜寻第五进宅院的嫡系亲兵却突然跑来向他禀报,在院子西北角的杂物室内发现重要的线索。
随即鞠义迅速来到杂物室,在亲兵的指引下。看到房内西墙角下的地面上竟然一块价值不菲的玉佩和一片被鲜血浸透的锦袍碎絮。
看到玉佩的一瞬间,鞠义感觉这块玉很是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当即他蹲在墙角端详着手中的玉佩,却一时想不起来自己什么时候见过这块玉,又是在谁身上看到的。于是他随手拿起地上被血浸透的血布,希望能在这块破布上面发现什么,可惜上面什么也没有,只有殷红的血渍,除此再无其它。
然而。正当鞠义大失所望地起身时,眼角无意间瞥见刚刚捡起血布的地面上有一行血字。这是有人用手蘸着自己身上的鲜血写成的血字,字迹很清晰,一一划都很清楚,显然鲜血充足。绝非咬破手指写下的。
再次蹲下察看时,青石板上寥寥几个血字顿时映入鞠义的眼帘:“郑锋就是西凉李利,甄家已归附,即日起行。”这行字下面还有两个字体极又模糊的字,显然写下血字之人很担心被人发现,却又怕自己人看到后不知道是谁写的,于是留下自己的名字:“逢纪。”
“啊!”看到这行血字的一瞬间,鞠义失声惊呼,愕然失神,随即却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