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凶猛_第49章(1 / 4)

律师凶猛 superpanda 1211 字 2023-11-30

刘仕诚定了定神,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并不看档案在哪里,而要分析是否存在隶属关系、如何管理等等。原告的确是由XX劳务公司安排进入XX粮厂工作的,但是,XX劳务公司在这里只起到了一个中介作用。我们坚持双方是劳动关系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我们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隶属关系,确实有着某种程度的管理与服从。比如,工人需要考勤、还有业绩指标,这都是劳务关系所不应该具有的。在劳务关系中,工人应该更加自由。我这里有几份详细的考勤记录和业绩记录,可以证明这种隶属关系。其次,XX粮厂向每个工人发放了‘工作证’等等证件,这就是等于承认了公司职工的身份,否则。第三,工人入职的时候,填写了‘报名表’。报名表上的信息可以显示,这是工作招用。第四,工人工资也由XX粮厂直接发放,这也可以说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对方律师很自信地笑了笑,又说:“原告方我请你注意一点,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和规章等等为职工承担一定的义务,比如保险义务,就是一个硬性规定。而劳务关系则不需要,民就不必为其雇用的家政服务员缴纳保险。在此案中,原告在工作中的保险等等都是由XX劳务公司公司办理的,XX粮厂只负责劳务的适用,根本没有承担任何义务,所以并不属于劳动关系。至于原告方才陈述的那些,我也可以解释。第一,考勤和业绩等等,是XX劳务公司的要求,为的是了解派遣工人在被派遣期间表现如何。虽然有考勤和业绩,但是XX粮厂并没有根据考勤和业绩表现而做出任何赏罚,也就是说,不存在激励、扣发奖金或者开除等等任何管理方式。第二,工作证和报名表,都是为了操作方便,并没有明确说明是全职还是兼职还是派遣。第三,XX粮厂确实向工人发放工资,可是,那只是为了简化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