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这么大,哪里去找她啊?”林素乔听了这话只觉得匪夷所思,别是让他们翻遍整座山吧?
“不是不是,我朋友说一直走,会看到一条小溪,直接穿过去再走个五分钟左右就可以看到一个小房子了。”权至龙也觉得纳闷啊,他上次去看了一下以前的照片,这个郑美娜看起来不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类型啊,怎么会选择在山里住呢?这画风明显不对啊。
林素乔想着都已经坐了两三个小时的车过来了,怎么着也得过去看看,于是喝了一口水道:“走吧,来都来了,实在不行就当是来爬山了。”
权至龙也是这样想的,就当是春游吧。
于是两个人就沿着小路走进山里面了。说是山,但是明显是已经被人开采过的痕迹了,都是台阶,就算是走着也不是那么吃力,权至龙还好,虽然身材也不算健壮,但是毕竟从小就开始跳舞,所以这对他来说还不算累,但是林素乔就不一样了,她不是热爱运动的人,在伦敦的时候每天唯一的运动就是骑单车了,没过一会儿,她就气喘吁吁了。
“我以前说什么来着,让你每天跑步,你不听,非得天天窝在家里看书。”权至龙站在比林素乔高的台阶上,双手叉腰道。他也出了点汗,但是这点运动量对他来说不算什么。以前他也跟林素乔说过,因为她身体也不算很好,每到换季的时候就感冒,那时候他就跟她说,让她每天出去跑步,实在不想出去,他给她买个跑步机也是好的,但是她就是不干。跑步机买回来了,上面都积了灰也没见她跑过两次。
林素乔特别烦这样说教式的,她没好气白了权至龙一眼道:“我喜欢,怎么了?碍着你了?”她那时候就总是用“ilike”把权至龙堵得连话都说不出来,现在权至龙听到同样的话语,也不觉得气闷,倒是十分开心,甚至有些怀念。他是真的打心底里感到开心,总觉得他所熟悉的林素乔一点一点的回来了。
“我错了我错了,要不我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