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头部及颅腔未见异常。胸腹及盆腔脏器正常,未见积血积液。左胸部皮下有出血斑,左肺有两个出血斑,总面积约4×2cm,余无异常发现。”
这个报告又引起一阵讨论。
物证组的妹子疑惑,“看来之前那些都是皮外伤了?如果是家属声称的被殴打致死,应该有比较严重的内出血,重要脏器损伤破裂之类,才能支持,但这个检查结果只有轻度的肺出血啊……”
解语想了一下,“不一定,有时脏器损伤未必有明显破裂,或引起大出血,造成的伤害却不能忽视——他们做了病理分析吗?”
“有的。”曾旭把下一张调出来。
“病理检验报告:胃内容物未检出毒物。主要阳性表现:①部分心肌纤维化②肺灶性出血③肾灶性出血。”
伊文点头,“嗯,没忘记做毒理学分析,这个很有必要。”
想到之前的缪婷一案,台上的曾旭躺枪,有些尴尬。
解语回来之前,曾旭并不是机械的把卷宗资料复制粘贴到PPT上面,也经过了思考,于是说,“分析排除了中毒可能,其他阳性表现虽然存在,但损伤程度并不严重,也不致死,心肌纤维化这个应该是之前就有的慢性病损,直接造成猝死的可能性比较小吧。”
西区法医室的分析跟他差不多。
“……尸检及解剖均未见致命性损伤,心肌纤维化、肺灶性出血提示死者心肺功能不全,肺出血范围较小,似与猝死无直接联系。”
“——联系生前案情,考虑为受猛烈外力后造成胸肺损伤,引发邻近器官即心脏颤动,导致心源性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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