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沈璐还天天和泥腿子陆辰东混在一块玩,初见这如同电视里走出来的俊朗陆家大哥,一颗芳心就动了。她从来都不是能藏得住事的人,喜欢就是喜欢,就特别想让对方知道。
从十五岁她开始写情书,十六岁那年,她再次见到陆辰希。
他已经二十一岁,再过上几年就要娶妻生子。
沈璐坐不住了,借着找陆辰东玩的机会摸到了陆家。她郑重其事的表白,陆辰希楞了一下。
“你叫什么?”
沈璐大受挫折,简直想把他打一顿。
“沈璐。”沈璐看着陆辰希的眼睛:“我一定会成为你的女朋友,一定,陆辰希,我喜欢你。”
陆辰东皱了下眉,半响后点了点头,抬手摸了摸沈璐的头发,笑道:“沈叔叔的女儿,沈璐。我记得你,今年好像才十六还是十五?你还是长大一点再说喜欢吧。”
沈家?世代为官,沈父如今是陆军一把手。
其实陆家到他父亲这一辈就有些没落了,旁支也没有特别出众的人物。
那一句我记得你让沈璐直接忽略了后面的话,他原来记得自己,说明在他心里自己是有些分量。
沈璐学习成绩一向优秀,她和混混陆辰东不同。她要考军校,和陆辰希读一所学习。喜欢一个人该做些什么呢?写日记,抄歌词,抄诗词。走过一个地方遇到一样特别美好的事务,就特别想和他分享。千方百计介入他的生活,要把自己所有的生活痕迹都埋在对方的世界里。
她就像一只猫一样划分底盘,她看上陆辰希了。从十五岁追到二十四岁。沈璐因为陆辰希的一次受伤,义无反顾的放弃爸妈为她选的专业,大二那年转专业到医科。
二十四岁毕业进入军区医院,她想,陆辰希如果再受伤,自己一定会第一时间出现在他身边,然而,陆辰希就没有再伤过。
沈璐有时候都在想,要不要把陆辰希打伤呢?她就有机会好好照顾陆辰希了。
那一年,陆辰希喜欢的人和别人结婚了,鲜红的喜帖寄到他手里。
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