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东西在灯光下好像有流动的光华闪动,显得特别的美丽——林岐眼疾手快,接在了手里。
入手温润,质地坚硬。
林岐低头一看,居然是一个羊脂白玉制成的扳指,花纹精细,细腻而美丽。论重量,得在五十克以上。
普通的羊脂白玉也得大几千一克,这一块明显是极品,每一克必然在一万以上,再加上它的年份、雕工……总价值往少了算,也得六七百万,如果拿去拍卖或者遇上了喜欢它的人,起码上千万。
这是……出行一次带回来的“手信”?
他就没见过这么贵的手信。
林岐嘴角微抽,觉得这礼物略烫手啊。
尤其是,极品羊脂白玉根本是有价无市。
更让人纠结的是,郑二少刚才是直接扔过来的,要万一他手慢了没接住,这玩意砸到地上,那不是一千万听个响吗?郑二少这家伙,要是在古代做了皇帝,那百分百就是个昏君啊!
所以,林岐就把这扳指往回递:“这个也太贵重了,二少,我不能要。”
郑昶拧着眉头:“你跟我客气什么?这是我在自己的收藏里找的,都掖着好多年了,临时找出来,觉得适合你就给了呗。你这么推来推去的,看不起我啊?”
林岐被噎了一下。
好吧好吧,你大爷,你挥金如土。
想到自己给这二少改命得做出的“牺牲”,林岐推不了也就不推了,他很干脆地把扳指戴在左手大拇指上,说道:“那我就不跟二少客气了。”
郑昶就问:“你很喜欢对吧?”
林岐爽快道:“很喜欢。”
郑昶满意了:“你喜欢就行,戴着好看。”
林岐点点头:“我会经常戴的。”
郑昶看林岐用右手摸着转动这扳指,看出他是真心喜欢,心里更满意了。
果然他查的东西有用,很多人都说,给喜欢的人送东西,越贵越能表现心意,而且不仅贵,还得有格调,这扳指就很合适嘛!店哥也说了,要投其所好,他就觉得,神棍林既然是做神棍的,对那些什么鬼铜钱都爱不释手的,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