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尘埃处_第104章(1 / 4)

于尘埃处 明开夜合 1155 字 2023-12-04

每次做课间操,下楼时如果碰上林阅的班级走在前面,他一路上几乎都无法挪开眼睛。那时候只觉得,她皮肤怎么这样的白,剥了壳的鸡蛋一样,连麻袋似的校服套在她身上,都不显得难看。她多半是束着马尾,跟身边的同学聊天时,发梢拂在洁白的颈间,一荡,又一荡,他的心思也跟着飘飘浮浮无法停息。

渐渐的,他心思越发笃定,终于有一天,鼓起勇气去找她班上一个认识的女生。那时候学校正流行叠那个什么吸管星星,下课时老看到班上的女生凑在一块儿一边叠一边聊八卦。他没想到林阅也会加入这个队列,并且早有了告白的对象。

也不是不难受,然而十五六岁的少年,正处于自尊心极为强烈的阶段,看什么都有一股不可一世的劲儿,当然不乐意承认自己会为了一个女生伤春悲秋。那时的他,只认为自己有太长的征途要走,太多的美景要看,断不会为了一人停留脚步。

所以当高考结束那天,班上的女生同她表白时,他几乎毫不犹豫就答应了。一则为了虚荣,二则不好给人难堪,三则,未尝不是对自己一腔心事难得回应的愤懑的宣泄。

经过两个多月暑假,他与那个女生感情日盛,几乎以为自己对林阅再没有别的想法,直到大学开学的第一次班会上,与她再度重逢。

可他这人实则责任感很强,既做出选择,总得从一而终。是以即便异地极为辛苦,他也竭力维持与女生的关系。直到大二有次没有提前通知,赶去女生所在的学校打算给她一个惊喜,在她宿舍楼下等了半晌,却恰好看见她与另一个男生手挽手走过来。

先是愤怒,愤怒之后,竟觉得如释重负。经过此事,他对待男女关系的态度越发慎重。而朝夕相处之中,他发现百折千回之后,他对林阅的感觉非但未曾消解,反而越发深厚。

他记得有一回班级团建出去唱歌,林阅被推上前唱了一首。很经典的歌,梁静茹的《勇气》。她唱歌的时候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