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顺长的青丝轻轻卷起来,微微烫出一点儿波浪,留出简单的侧刘海,然后将马尾高高梳起,带上一个亮色发夹。
脚上那双肉色高跟鞋更将卓凡的气质提升一个度。
妆容精致,卓凡很少这么打扮,邻居叔叔也是第一次见,不由得看呆了。但叔叔毕竟久经风霜,见多识广,随即心领神会,露出发白的牙齿,笑着和卓凡说,“凡凡这是去哪儿呀?莫不是去见男朋友?”
卓凡被问的羞红了脸,说她哪里有什么男朋友。可越是这样,越让人觉得她只是在掩饰。
叔叔也不逼问,估计觉得女孩子最爱害羞。
昨晚的雨不仅将叔叔刚垒起来的墙冲刷掉一层皮,那些泥水还顺着流到了马路上,这一整片都是泛红泛黄的泥水。
卓凡实在是不知道怎么下脚。
手上拿着心然给她准备的礼物,据说里面的东西是那个谭阳最喜欢的东西,心然找了两个小时才找到。
“闺女,别着急。”这时候,邻居叔叔手里拿了两块砖头,墨绿色靴子肆无忌惮踩在泥水里面,然后将两块砖头摆出合适的距离。“来吧。”
卓凡这时候才跨过了那滩泥水。
早已经带着人将车停在路边探出窗来挥着手,纯白色的车身,每一处都洗刷的干干净净,就连轮胎都没有一点儿污渍。
这一晚的雨还真是来得及时。
“你怎么不穿那条纯白色的。”心然埋怨道,早知道就只给她一个选择了,她看过,那条纯白色连衣裙最衬卓凡。
卓凡皮肤原本就比平常人白一点儿,有时候像是病了一般,但仍旧不影响美观。但只是在她不化妆的时候,若是稍微涂点儿口红,将起色提起来,那简直就是天仙儿。
刚坐上车,也难怪心然会责怪她,昨晚不知道叮嘱暗示了多少遍,“那是你的主场,我呢就不抢你的风头了。”
开车的男生却说,“我觉得卓凡这一身很好看呀。”
卓凡本来没有注意到他,定睛一看,似乎是心然所说的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