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但是还有四个月才到七月。在这种心情下,他觉得自己连四天都撑不下去。
* * *
罗杰再次把那封信叠起来,然后塞到里面的口袋里,紧贴着心脏。她每隔几天就写一封信,有时是便条,有时是长信,而且每封信都散发着柔和的热量,这种热量通常会持续到收到下一封信。
与此同时,她这几天写来的信有些不够令人满意。仍然充满了温暖的爱意,落款也照旧是“爱你的布丽”,照旧说她想念他,想要他在身边。但是那种让信纸燃烧的东西却消失了。
这或许是正常的,随着他们相识得越久,这种正常的过程就会出现。没人能够日复一日地写似火的情话,除非那是虚情假意。
布丽安娜在信中似乎有些踌躇,这无疑只是他的想象。布丽安娜曾经在信中夹过少许阴部的毛发。她是他朋友的女儿,没有她的这种越轨行为,他也能过得去,尽管他特别喜欢这种行为背后的那种情趣。
他咬了一口三明治,心不在焉地咀嚼着,思考着菲奥娜给他看的最新的那篇文章。已经结婚的菲奥娜现在觉得自己是婚姻方面的专家,像姐姐那样关注着罗杰的颠簸情路。
她不断地从女性杂志上剪下有用的提示,把它们寄给罗杰。最近那篇是从《我的周刊》上剪下来的,标题是“如何吸引男人”。菲奥娜在页边明确地写道:“还治其人之身。”
“爱其所爱,”有条建议写道,“如果你觉得足球浪费时间,但是他又特别喜欢,那就坐到他旁边,问问他这个星期阿森纳会不会赢。足球无聊,但是他不无聊。”
罗杰有些不开心地微笑起来。他确实爱着布丽安娜所爱的东西,如果在令人毛骨悚然的历史中追寻她那该死的父母算是一种爱好的话。但是,他能与她共享的爱好真是特别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