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按太阳穴,继续听在客厅里的同事汇报。
客厅里站着另一位三大队的警官,是皮肤黝黑的廖健。当年,他是从农村考警校,然后才干的警察,算起来也有十年了。
廖健说道:“凶手应该是摸底一段时间了,进门先剪断了电话线,抽了菜刀藏在沙发下面,综合看,是惯犯。”
蔡彬和他讨论起来:“摸底,爬空调,剪电话线……像‘麻雀’。”
廖健反驳道:“‘麻雀’他们不敢强奸杀人。像新人。”
“应该是从外面进来的,很可能有案底。”蔡彬说到。
“麻雀”是本市公安机关对采用这类方式溜门撬锁的惯偷的统称。他们很多人都已经有案底,已经被处理过多次,但屡教不改,其中有一部分甚至是三大队的“老熟人”。
程兵点点头,表示同意。长期一起办案,三大队的兄弟们已经形成了深厚的默契,破案的思路往往在三言两句的讨论中就能走向正轨。
程兵站到了尸体旁边,他迅速环顾了下屋内的环境,接着将目光落在尸体上,死者衣衫不整,死状惨烈,脑组织流了一地,遍地是血。
女孩看上去就像一朵含苞的花被恶意折断丢进泔水桶,或是一片本应落在冰面上的雪花掉进了煤渣堆。这样美好的年龄和身躯,怎么都不该深陷如此惨烈的死状中。
扭曲的四肢无声诉说着少女的不甘,大面积外渗的脑组织液痛骂着凶手的泯灭人性。不忍再看她衣衫不整的躯体,程兵把目光聚焦到血泊中那座奖杯。它本是对女孩近段时间学习的肯定,却变成了加害者施暴的利器。一把人生起点的发令枪,一夜之间,成了人生终点的休止符。
从警多年,粉碎的主骨、散落的尸块、腐败的肌肉组织……程兵见过太多太多。即便已经“久经沙场”